用户协议 游戏管理条例 防沉迷协议
 
卓越之剑GE用户使用许可协议
 

本《用户使用许可协议》(以下称《协议》)是您与上海第九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协议中称为“第九城市”)之间关于网络游戏卓越之剑(Granado Espada)(由韩国IMC Games Co., Ltd开发,HanbitSoft Inc.,发行,以下统称为“韩国开发商”),以下简称“卓越之剑”或“本产品”或“游戏”使用的法律协议。一旦您点击“同意”或使用本游戏即表示您完全接受本协议及第九城市网站上公布之相关的各项管理规范(以下称“规范”)。本协议和规范可由第九城市随时更新,一旦发生变更,第九城市将在游戏官方网站上公告变更事宜,并提供变更后的协议和规范供您查询。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协议及第九城市网站上公布的相关各项管理规范,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或规范或随时对其的修改,请立即终止使用此游戏,若您仍然继续使用此游戏则即表明您接受本协议、规范、公告及其所有的相关修改。

1. 第九城市授予您下列权利:您有权通过第九城市提供或授权的正版软件,安装、运行卓越之剑,并享受第九城市提供的相关网络服务。

2. 账号、密码及角色:

您要进入、使用本游戏,必须先申请注册为卓越之剑的用户。您应当是年满18岁的成年人或您作为监护人同意并代您的被监护人申请注册。一旦注册成功,第九城市将给予您一个用户账号及相应的密码。要登陆游戏,您需要首先激活服务器大区,并通过输入您注册的账号、密码登陆进入游戏。您将对以该用户账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有全部法律责任,因此,请您妥善保管好您的用户账号、密码,并同意不将该用户账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

请您不要使用任何不当文字设定角色名称(具体标准请详见相关的规范),否则,第九城市有权决定强制您更名,或视情况严重的,不经通知直接删除角色及与角色相关的全部信息和记录。

3. 信息提供及隐私保护

您同意于注册时提供您真实、详尽、准确的个人信息(按注册时所提示的要求)并及时更新过时或已经变更的数据和信息。如果您提供的信息不符前述要求,第九城市有权不经事先通知随时停止向您提供服务和终止您的账户使用(终止账户的使用意味着您的账户将可能被彻底删除,第九城市有权决定删除该账户内所有的信息、数据和记录)。

第九城市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 (本协议另有说明的情况除外)出售、转让、交换您的个人信息,包括您的姓名、性别、注册时提供的住址等法律保护的公民个人隐私。但您同意下列情况除外:

(1) 已事先获得您的明确授权;
(2) 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3) 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司法、执法机关的要求;
(4) 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和安全;
(5) 为维护第九城市的合法权益。

第九城市可能通过与第三方合作向您提供服务,您同意在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第九城市同等的隐私保护责任的前提下,第九城市可将您的个人信息等提供给该第三方。您同意第九城市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技术分析并对已进行分析、整理后的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您理解,尽管第九城市对用户的隐私权保护做了极大的努力,但是仍然不能保证现有的安全技术措施可使用户信息等不受任何形式的损失。

4. 第九城市的所有权

第九城市运营卓越之剑及提供相关服务所涉及和产生的所有文字、软件、音像、图片、图表、道具、角色、形象、信息、记录等皆属该游戏的著作权所有者(Licensor)或第九城市所有,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法、商标法和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您只有在获得该游戏的著作权所有者(Licensor)、第九城市或其他相关权利人的书面授权之后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再造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派生产品。即使您为获得游戏中某些特定道具、文字、图片、音像或数据付出了额外的金钱或努力,您知道并且同意该等特定道具、文字、图片、音像或数据的所有权仍归于该游戏的著作权所有者(Licensor)所有。第九城市有权对之进行合法的利用和处置。

除非本协议或政策另有约定,第九城市不承诺向您提供游戏历程等记录的查询。如服务器因超载导致有记录无法写入的情况发生时,您同意第九城市重开服务器,将游戏回复至未超载前的状态。

游戏的全部数据(包括且不限于您账号内的角色、经验值、道具及任何相关记录和信息),在游戏运营结束后第九城市将有权不予保留、全部或部分予以删除,或进行合法使用。

5. 您的义务和责任:

您应当:
(1) 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及一切国际互联网之规定和惯例(如适用);
(2) 对您通过卓越之剑或第九城市相关网站传输的一切内容负全部责任;
(3) 保证不向卓越之剑或通过卓越之剑或第九城市相关网站公布或传输任何诋毁、诽谤、不实、威胁、恐吓、侮辱、猥亵、骚扰、淫秽、非法及侵害他人财产权、人身权的信息;
(4) 保证不向卓越之剑或通过卓越之剑或第九城市相关网站公布或进行任何可能导致影响线上游戏公平性和正常秩序的行为,包括且不限于下列行为:
- 未经第九城市授权,擅自利用反向工程、编译或反向编译、反汇编等技术手段制作软件对游戏进行分析、修改甚至对游戏进行攻击;
- 使用任何外挂程序或游戏修改程序,对线上游戏软件进行还原工程、编译或译码,包括修改本软件所使用的任何专有通讯协议,或对动态随机存取内存(RAM)中资料进行修改或锁定;
- 使用异常的方法登录游戏、使用网络加速器等外挂软件或机器人程式等恶意破坏服务设施、扰乱正常服务秩序的行为;
- 传播外挂、封包、加速,及其它各种作弊软件程序,或组织、教唆他人使用此类软件程序,或销售此类软件程序而为私人或组织谋取经济利益;
- 使用任何方式或方法,试图攻击提供游戏服务的相关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以及其他设备,以达到非法获得或修改未经授权的数据资料、影响正常游戏服务,以及其他危害性目的的任何行为;
- 利用线上游戏系统可能存在的技术缺陷或漏洞为自己及他人牟利;
- 使用各种黑客程序在未经他人同意或欺骗他人的情况下,获得他人的用户账号和/或密码,或任何虚拟的物品,或进行任何改变游戏原设计目的的行为。
(5) 保证不向卓越之剑或通过卓越之剑或第九城市相关网站从事广告、推销、销售任何实物或虚拟的商品、物品、资格;
(6) 不利用第九城市的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7) 不进行任何侵害第九城市合法权益、旨在影响第九城市声誉、形象的行为;
(8) 遵守第九城市相关网站,包括但不限于http://ge.the9.com, http://www.the9.com, http://passport.the9.com规定的游戏管理制度、客服中心不时公布的FAQ、重大新闻信息的要求;
(9) 一经发现任何违反前述义务的行为或任何安全漏洞,应立即通告第九城市。

第九城市对您的行为是否符合本协议及规范,拥有最终决定权。如一旦认定您的行为违反本协议或规范或任何法律法规,第九城市有权不经事先通知随时停止向您提供服务和终止您的账户使用。

6. 第九城市的免责

鉴于目前技术限制、网络安全及基础电信运营商的服务状况,您理解第九城市无法保证其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的稳定、无误、连贯、及时、安全,更无法保证其服务能满足每个用户的要求,并放弃因此追究第九城市的任何责任。但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需暂停网络服务,第九城市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虽然您在游戏中付出了时间、精力和金钱,但如因下列原因第九城市或任何其他第三方对您造成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失,您同意第九城市不承担任何责任:

(1) 您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规范、FAQ和/或第九城市公布的其他管理制度和规则;
(2) ISP线路或服务的质量不良;
(3) 第九城市受到黑客或大规模恶意人为攻击;
(4) 您的账号和/或账号内道具、角色和/或其他信息或记录遭他人盗窃,或因任何原因您的账号和/或账号内道具、角色和/或其他信息或记录丢失后,第九城市经合理努力仍无法为您恢复或寻回,或为维护游戏的整体安全和秩序,第九城市公布不予恢复或寻回;
(5) 在现实生活中,您将您在游戏中的道具、角色、形象、账号及其他账号内的信息或记录,与他人进行货币交易、虚拟货币交易、虚拟或实物的物物互易交易;
(6) 不可抗力或其他非人为因素;
(7) 游戏停止运营。

7. 其他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第九城市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规范及本公司在第九城市及游戏的相关网站上公布的其他各项管理规定,共同且不可分割地构成同一份协议。您应仔细阅读本协议、规范、本公司在第九城市及游戏的相关网站上不时公布的其他各项管理规定,在有关公告发布以后,您继续使用或运行卓越之剑,即表明您对于公告内容的全部接受。

第九城市对您的行为是否遵守了本协议、规范及其他第九城市的游戏规则,以及做出何等惩罚措施有独立做出判断的权力。

第九城市有权自行决定游戏开始和停止运营的时间,但将尽可能提前3天以上在官网上以公告的形式通知您。

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为第九城市所有
 
  用户协议 游戏管理条例 防沉迷协议
 
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及实名认证服务协议
 

1.本协议性质
1.1本协议按照《关于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实施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的通知》(以下简称《防沉迷通知》)而制定,并自2007年7月16日正式实施起生效执行。
1.2本协议是网络游戏运营商(以下简称为“运营商”)与用户为实施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及实名认证工作所订立的权利义务规范。
1.3本协议条款如与运营商现行用户帐号注册相关条款内容有冲突,以本协议为准。

2.本协议的目的
2.1防止未成年人过度沉迷网络游戏,倡导健康游戏习惯,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2.2帮助家长及法定监护人了解其未成年子女或其他法定监护对象是否使用某某网络游戏等情况。

3.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开发标准
3.1 未成年人累计在线3小时以内的游戏时间为“健康”游戏时间。
3.2 未成年人累计在线游戏3小时之后,再持续下去的2小时游戏时间为“疲劳”游戏时间,此时间段内未成年人获得的游戏收益将降为正常值的50%。
3.3 未成年人累计在线游戏时间超过5小时为“不健康”游戏时间,不健康时间内未成年人的游戏收益降为0。

4.注册须知
4.1 用户需要按运营商提供的注册方式进行注册申请。
4.2 用户申请注册新帐号时必须填写实名身份信息。实名身份信息必须包括: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4.3 2007年7月16日,本游戏的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正式实施日前已注册帐号的用户(以下简称“老用户”),享有为期6个月(自2007年7月16日正式实 施之日起算,以下简称“补充填写期限”)的实名身份信息补充填写权,补充填写期限满后老用户未补充填写实名身份信息,运营商将依照其原有信息进行实名认 证。
4.4 老用户在补充填写期限内提供的实名身份信息仅作为判断是否纳入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之用,不替代老用户原有注册信息,不作为判断该帐号权益归属的有效依据。 与老用户权益归属相关的一切判断均依照原有信息进行,原有信息缺失的情况下,可适当考虑参照补充填写的实名身份信息。
4.5 在补充填写期限内,如出现冒用老用户名义提供实名身份信息的情况,可在运营商或司法机关对帐号归属权进行验证判断后,允许老用户通过合法流程更改帐号的实名身份信息。
4.6 新用户首次注册实名身份信息和老用户的首次补充实名身份信息均为免费,用户的实名身份信息一经注册或者补充即不允许随意修改。
4.7 用户所填实名身份信息内容不全或在运营商无法识别,用户将收到运营商的提示信息。

5.运营商认证原则
5.1 未满18周岁的用户将被判定为未成年人。
5.2 达到或者超过18周岁的用户将被初步判定为成年人。
5.3 补充填写期限到期后,未进行补充实名身份信息并且原注册信息不符合实名身份要求的老用户将被判定为未成年人。新用户注册的实名身份信息不符合实名认证要求 的该用户将被判定为未成年人。
5.4 上述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5.4.1 被判定为未成年人的用户纳入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
5.4.2 初步判定为成年人的用户,其实名身份信息将由运营商提交公安部门进行验证。
5.4.3 当未成年人用户年龄自然成长达到18周岁时,系统自动初步认定其为成年人,其实名身份信息将由运营商提交公安部门进行验证。
5.5 对于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信息注册的现役军人、外籍人士、港澳台同胞等用户,可根据其合法身份证明复印件或传真件向运营商提出实名认证申请,认证未 通过前纳入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

6.安全保障措施。
6.1 运营商对用户所提供的实名身份信息进行严格的管理及保护,并将使用现有的技术,尽力防止用户的个人资料丢失、被盗用或遭篡改。
6.2 运营商未经用户授权不得公开、修改、透露用户身份信息资料及其它保存在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实名认证方案中的保密性内容,除遇下列情形:
6.2.1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要求。
6.2.2 基于司法机关或其它国家主管机关的法定程序的要求。
6.2.3 在紧急情况下为保护用户或第三人的人身安全,防止用户及他人权益之重大危害的情形下。
6.3 运营商因自身原因管理不善,导致用户实名身份信息泄露,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7.验证须知
7.1 运营商定期将经识别分类后初步判定为成年人的实名身份信息批量提交公安部门进行验证,由公安部门判定该信息是否真实,并根据验证结果最终确定该用户是否属于成年人。
7.2 运营商将建立实名身份信息数据库,逐步积累已经验证的实名身份信息,用于对新用户提供的实名身份信息进行比对。比对一致的将不再重复送交公安部门验证。
7.3 用户实名身份信息经公安部门验证未通过的将被纳入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
7.4 运营商无法确保公安部门现有身份信息库的完整,用户对此现状已明确了解。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薄复印件、联系电话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后可向运营 商提出将使用本人身份信息注册的帐号归入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的要求。如用户需进一步主张自身的权利,根据相关法规和程序处理。
7.5 运营商自用户提交实名身份信息后一个自然月内完成验证。

8.查询系统须知
8.1 网络游戏实名认证信息查询系统,供家长及法定监护人对其未成年子女或其他法定监护对象是否使用网络游戏,是否受到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的保护等情况进行查 询,以及供公民查询本人身份信息有无被他人使用的情况。
8.2 查询者在使用查询系统时需通过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附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薄复印件、联系电话、邮编、邮寄地址或电子邮件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信息, 方可向运营商提出查询本人身份信息有无被他人使用的申请;如需依法查询被监护人是否使用网络游戏,需要另外提供经公证的能够证明本人与被监护人法定监护关 系的证明材料。
8.3 公民如发现本人身份信息被他人使用,在提供本人经公证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薄复印件、联系电话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后可向运营商提出将使用本人身份信息注 册的帐号归入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的要求。如公民需进一步主张本人的权利,应根据相关法律和程序处理。
8.4 对于查询者的查询需求,自收到申请函之日起运营商需在一周内对其中的身份信息公证证明进行形式上的核对后,将处理情况复函通知查询者。

9.免责须知:
9.1 鉴于现有技术及运营商资源的局限性,运营商在此特别提示用户在本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及实名认证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缺陷及瑕疵,用户对此表示理解和认可同意 并自动接受此服务协议的约定内容,运营商在依照本协议所述履行相应义务的前提下,用户承诺不就此追究运营商的责任。
9.2 由于用户向运营商提供错误、不完整、不实信息等致使本人遭受任何损失,责任自负。
9.3由于用户个人原因将密码告知他人或未保管好自己的密码或与他人共享注册账户或任何其它非运营商的过错,导致本人实名认证信息泄露,运营商不承担责任。

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为第九城市所有
 
 
—上海第九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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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HanbitSoft Inc.授权上海第九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行。电出字:09-2006-001号 新出音管:[2006] 280号